人妻婚外情丟2房3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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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姓女子2011年結婚,2017年間被夫抓到與王姓男子通姦,兩人分別被判2月與3月徒刑,蔡控訴夫長期在外地工作,才失去理智在交友網站認識王姓男子,蔡夫向兩人求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,台中地院法官考量侵權程度與雙方職業薪資等,判賠應連帶給付30萬元。
蔡姓女子指出,夫不在台灣期間外遇不斷,未盡丈夫與父親責任,獨自照顧三名子女,夫還正大光明帶女性友人參加婚宴,她失去理智透過交友網站認識王姓男子,夫與徵信社2017年間尾隨她到王的租屋處,她自知理虧,無條件簽下不合理的離婚協議,放棄結婚16年來一同打拚的兩棟房子以及三個小孩的監護權,她也同樣痛苦,對方要求12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太高。
王姓男子則指出,這件官司引起公司主管對他負面評論,認為他不適任店長職位而被降為一般職員。
法官認為蔡姓女子指控夫外遇不斷,無關本件原告請求的法律關係,考量原告身分、地位及經濟狀況明顯優於被告,判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30萬元,仍可上訴。
以上新聞報導由 聯合新聞網 提供。